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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孤島
批評,因著批判精神之盛而大行,喜歡凡事批評成為不少Blogger的習慣。其實看了不少Blog,老是覺得要進入他們的世界很難,當中有不少人自以為憤世疾俗,與眾不同,其實正是眾口喧嘩,胡言亂語。
最近在Blog-You看到有人在Blogger Choice推薦的文章-香港的語言文化。文章說香港人愛中英混用不成體統,祟日崇英,置自己母語和文化之不顧,甚至斷言「說什麼語言也好,說中就中,說英就英,說日就日。不中不英又不日,就是狗屁不通的外星話。」
老實說,我自己亦曾討厭別人不中不英,中英夾雜,但究其底蘊,所令人厭惡的不是真的是他們夾雜了幾個英文字,而不過是一些人造作的行為。我那裡留了言,只是說了實情--中英混用是一種語言習慣,根本無可指責,豈料留言竟被删除了,百思不得其解。
心中不忿,於是又在那裡留言,同樣又被删了,他更在那裡發表了聲明,說自己有有全權控制任何在本版內的言論,還說其網誌設有「IP address」記錄,以方便島主日後與任何搞事者作友誼聯絡。可笑,非常可笑,誰說香港人有言論自由之意識?他好像說過自己是律師……
最後我在那裡的留言,被他在數秒之內删除了,我說他所講的「說什麼語言也好,說中就中,說英就英,說日就日。不中不英又不日,就是狗屁不通的外星話。」跟「平日說話,夾了一兩個外語,無可厚非,無須被猛烈指責」恰成矛盾,要留下對自己支持的留言,除去不同意見者,除他喜歡吧。亦不用等他的「友誼聯絡」了,我先給他一個「友誼聯絡」,我己經將他的feed在聯播中除去,稍後會發電郵通知,請他繼續做他那些只會喋喋不休批評別人而又不接受意見,不接受批評的評論文章,繼續享受他只有齊聲唱和,永無人質疑的一言孤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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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d:
- Apr 22 2006 / 4:00 pm
- Category:
- 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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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2nd, 2006 at 9:26 pm
竟然有d錦既事!?
Apr 23rd, 2006 at 1:37 am
我認為無需理會此人…
Apr 23rd, 2006 at 7:21 am
他有權利在自己的blog當一個獨裁者,其他人也有不讀不瀏覽的權利。
唉,有些人是不能接受其他意見,就隨他去吧!
Apr 23rd, 2006 at 8:17 am
可能他真的不想引起罵戰﹐其實也不用太介懷﹐你們也不過在此事上意見不合吧。
難道律師說話或文章可以不中不英嗎? 他職業上或對自己的要求與其他人不同罷了。 :)
Apr 23rd, 2006 at 12:24 pm
我还以为愤青只存在于大陆内地……
Apr 23rd, 2006 at 2:57 pm
本來並不想刪去此人之feed, 但今早發現更多blogger之留言被刪及其後他所發表的文章, 我已刪去其feed。
同時希望筆者把那聲明放在當眼處, 好讓有其他有異議之人仕不用費神在你blog上留言。
Apr 23rd, 2006 at 4:04 pm
我的留言是非常有善的,只是指出了他自相矛盾後他就把留言都删了,而且我不相信因為討論問題就一定會變成罵戰,況且他可以將留言留下,不作回應,為了防止罵戰而去删除別人的留言實在是一個不成理的理由。
ai…忍不住要大罵他
http://blacksnow.hkbloggers.org/?p=400
Apr 23rd, 2006 at 5:44 pm
雖說博主絕對有自由刪留言,但刪留言是一件嚴重的事,應該要有很強的理據。
Apr 24th, 2006 at 2:39 am
//我还以为愤青只存在于大陆内地……
你大概錯了,憤青的確只存在於大陸內地 (有時憤憤也好,譬如冰點事件這類)。
他大概是憤老吧,據說人越老越專橫。
Apr 24th, 2006 at 9:19 am
我还以为愤青只存在于大陆内地……
—————-
hung真有幽默感,嘿嘿嘿
Apr 24th, 2006 at 4:39 pm
言論自由與刪文權限之間的關係﹐從前我在聞見思錄就提出過這個﹐嘿
在各處閑逛發現﹐似乎參與此課題討論的一眾普遍都接受既是網誌擁有人自然便持有刪文的「權力」﹐我覺得這是有待商榷的﹐我指的是 plato 的 republic 裡﹐socrates 與 thrasymachus 的對話重點﹐「does might (力量) makes right (權力)?」 換言之﹐假設我有傾倒網誌垃圾留言的能力﹐即代表我有這權力? 假設我有炸網誌的能力﹐即代表我有這權力? 這是與此相關的重要探討課題﹐卻不是吸引我的思索方向﹐若是有對此感興趣的網友可以拿這些概念去玩玩